班級是學校進行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單位,班主任是班集體的組織者,教育者和指導者,是學校領導實施教育教學工作計劃的得力助手。班主任在學生全面健康的成長中,起著主導作用,并負有協調本班各科的教育工作和溝通學校與家庭、社會教育之間聯系的作用。
一、班主任常規(guī)工作和目標管理要求
1、計劃常規(guī) 班主任每期必須填好“班主任工作手冊”。內容包括:學生情況分析、工作計劃、周工作要點、差 生轉化情況、聯系家長情況。
2、工作程序常規(guī) 每學期初,班主任根據本班實際,組織學生學習《中學生守則》和《中學生日常行為規(guī)范》,督促學生繳清各種費用;總結評選“三好學生”、“優(yōu)秀學生干部”采用多種方式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。
3、日常工作
(1)每周星期一認真組織學生參加升旗儀式,進行愛國主義教育。(2)指導學生參加早操、課間操和課外活動鍛煉。班主任必須帶到場督促。(3)班主任利用每天晨會時間,對學生進行政治思想教育,總結班務工作。(4)督促打掃清潔衛(wèi)生。(5)及時處理學生偶發(fā)事件。
4、教育例會常規(guī)
(1)按時到場,維護校會有關會議紀律,督促學生認真參加集會。(2)每次班會要精心設計,認真組織。
5、傳統活動常規(guī) 根據我校實際,安排有關節(jié)目紀念活動。
6、學生學習常規(guī) 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學習目的、學習態(tài)度、學習方法等教育。教育學生形成良好的學習習慣,掌握科學的學習方法。爭取綜合考核成績處于年級前列。
二、班主任工作的考核細則
1、班主任按學校對學生要求的到校時間同時到班。遲到者扣2分,不到者扣3分,事假扣1分病假扣0.5分 ,請假須告知學生處。
2、加強自習課管理,及時深入班級,形成一個良好的學習風氣。室內不肅靜扣(1分),有隨意出入現象每人扣(1分)。
3、不認真完成學校布置的各項任務,扣(2分)。
4、參加各項活動、組織各項勞動必須按學校要求組織學生,必須和學生在一起,做學生的表率。不按要求做的扣(2分)
5、必須認真組織學生上好升旗、兩操,眼保健操、間操時間必須深入班級班主任要及時督促體委整隊,如有一次不參加或不按要求做的扣(1分)。
6、每月召開一次有準備、有針對性的主題班會并有記實稿件,不按要求做的每次扣(2分)。
7、出現惡性事件扣(10分),情節(jié)嚴重班主任不能評為先進個人,班級不能評為先進班級。
8、學生遲到、早退每人次扣班主任(0、5分),中途無故退校每人次扣(1分),曠課每人次扣(2)分。
9、班級有手機充電、喝酒、吸煙、賭博、攜帶管制刀具等現象每次扣(2)分,學生儀容儀表不合格者每人次扣(1)分。
10、每天認真組織學生搞好分擔區(qū)衛(wèi)生,否則按班級扣分的二分之一扣班主任分。學生確有轉變,經學校驗定后加(3分)。
11、學生繳費工作未及時完成每延遲一天扣1分。
12、主動承擔學校工作視情節(jié)加分。
13、有成形的教學管理經驗文章在校內外交流或發(fā)表的按級別加5、4、3、2分。
14、按規(guī)定時間內交工作計劃、工作總結每項加(1分)。
15、班級每得一次流動紅旗班主任得(2分),月評第一的班級加(5)分、第二加(3)分、第三加(1)分。學期評比第一的班級加(5)分、第二加(3)分、第三加(1)分。
16、按時參加班主任會議。遲到扣(0、5)。 缺勤不請假者扣(2)分。
17、按時參加班主任業(yè)務學習,并有學習筆記的得(1分)。
18、學校每學期組織的期未考試,違紀者每人
扣班主任0、5分。
19、班主任要加強對本班級學生進行教育與管理,確保本班學生無重大違規(guī)違紀行為發(fā)生。發(fā)生一起,視情節(jié)輕重扣分。學生受警告處分的,每人次扣(1)分;受記過處分的,每人次扣(2)分;受到留校察看處分的,每人次扣(3)分。
20、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,各班可以根據本班實際,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,分工明確,責任到人,確保班級公物不受損壞。每處理一起學生破壞公物事件扣(2)分。
21、班主任每兩周組織班委和團隊干部召開一次會議,了解班級學生的思想動態(tài),商討班級活動的內容,并培養(yǎng)班團隊干部的工作能力、組織能力,充分發(fā)揮班團隊干部的助手作用,培養(yǎng)學生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的能力,每次開會要認真做好會議記錄,無會議記錄及材料的扣(2)分。
22、班主任要加強對公寓住宿學生的管理,經常深入宿舍,了解情況,與公寓管理老師配合,從思想、生活等方面關心學生。每周必須到公寓1次。公寓管理教師做記錄,無記錄扣(1)分。
23、每學期,班主任都要根據學生的思想表現,品德狀況、個性特長和學習情況,認真寫好學生評語。學生評語要有較強的針對性,堅持以鼓勵為主的原則。每學期初檢查學生學籍檔案,不填寫評語及成績的扣(2)分
24、在學校組織的活動中,獲獎按名次分別加3:2:1分。 在國家、省、市組織的活動中,獲獎分別加5:3:2分。
25、在學校組織的各種知識競賽活動中獲獎分別加3:2:1分。在國家、省、市、學校組織的各種知識競賽活動中獲獎分別加5:3:2分。
26、每學期被評為校級先進班級,給班主任加5分。
27、班主任因病假、事假不能上班,必須跟校長或學生處主任請假,否則扣2分。
注:1、本細則評分標準為100分,超出的分數可以累加。
2、其他未盡事宜因事而議